海盐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拟增加海盐县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协议服务机构护理类型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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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民政局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创标提效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医保[2023]66号)和《嘉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试点将重度失智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范围的通知》(嘉医保中心[2023]3号)文件规定,现对2家海盐县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构拟增加养老机构失智专区和上门医疗护理护理类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5月14日至5月20日止。 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海盐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举报、投诉。 举报要求实名制,举报人可通过来访、电话、信件等形式在公示期内向海盐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真实有据的反映相关情况,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海盐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86551526、86551791。
拟增加定点服务机构护理类型名单
海盐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