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融资担保财政扶持奖励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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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融资担保企业: 根据《海盐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政发〔2024〕3号)、《海盐县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盐政办发〔2023〕25号)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融资担保财政扶持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企业、县内商业性融资担保企业。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企业自行对照《海盐县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盐政办发〔2023〕25号)及其实施细则的申报条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申报程序与申报时间:申报企业对照细则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加盖公章),县内商业性融资担保企业还需所在镇(街道)审核同意,于5月10日前一式两份报送至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电子文档同步报送; (联系人:张俊豪,联系电话0573-86118379) 附件:1.《海盐县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盐政办发〔2023〕25号) 2.《海盐县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盐商务〔2024〕18号) 海盐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