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墙面材料研发中心(易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4- 04- 29 09: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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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墙面材料研发中心(易地)建设项目

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拟搬迁至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租用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6292m2厂房,项目总投资3055.28万元用于研发办公室和实验室建设,研发办公室主要包括烘干室、打印室、刺绣打样室等,实验室主要包括化学品室、天平室、恒温恒湿室等,实施墙面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本项目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防霉剂失活处理、A/O、MBR、超滤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A/O、MBR、超滤处理,两部分废水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后纳管。

本项目喷涂、烘干、打印、实验室废气采用车间密闭+集气罩+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 15m高排气筒;

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