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沈荡镇永庆村“一老一小”活动中心实施方案的批复
沈政项〔2024〕19号
|
||
|
||
海盐县沈荡镇永庆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沈荡镇永庆村“一老一小”活动中心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沈荡镇永庆村“一老一小”活动中心。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实施本项目有助于确保老人和小孩的身心健康,同时满足他们的特殊需求,设立适应老人和小孩需求的公共场所,提供托老服务,开展老年人和儿童活动,提供老人和儿童专属服务,建立跨代交流平台,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因此,实施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沈荡镇永庆村“一老一小”活动中心,新建总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82.67万元,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五、项目业主 海盐县沈荡镇永庆股份经济合作社。 六、项目建设周期 建设工期 270日历天。 七、项目委托方式 该项目公开招标。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涉及其他事项请按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附件:沈荡镇永庆村“一老一小”活动中心概算表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