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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有所得】首例赔付—县人力社保局巧借商业保险为农民工欠薪支付应急充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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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万已经收到了,马上安排发放!”接到通元镇政府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工作人员悬着的心终于落地。据悉,在通元镇某智慧产业园的欠薪案件处置中,为了保障欠薪员工的基本生活权益,解欠薪资金无法及时到位的“燃眉之急”,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巧借商业保险“活水”,通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对该欠薪案件的投保保函赔付,这也是海盐县建筑领域首例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的赔付。 2023年9月初,海盐县某产业园建筑工地的工人多次到县社会治理中心劳动监察窗口投诉,反映遭遇了欠薪问题,引起了劳动监察人员的高度重视。经过调查,原来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并未履行将工资款按月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而是以工程款形式全部支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导致专户资金缺口严重,无力支付民工工资;加之,总包单位在处置过程中未履行先行清偿责任,给偿还农民工拖欠工资带来了更大困难。 “考虑到项目的建设单位已超额支付了工程款,资金无处落实。总包单位账户又处于冻结状态,也无力支付,我们迅速对接了中国人保”,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劳动保障监察科科长沈福军说,中国人保立即启用了总包单位前期投保的工资保证金,将120万保额汇入通元镇政府账户,发放至欠薪工人手中,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腾挪不开、民工讨薪心情急迫的矛盾与冲突。 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保证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施工承包人按规定支付建筑务工人员工资的保险,其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是主要投保人、被保人为投保人依法招用的农民工。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情形时,导致投保人未按照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工资支付义务,给被保险人造成工资收入损失的,保险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建筑行业管理部门的调查认定结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报酬是广大劳动者最直接、最核心的劳动权益,根治欠薪是民生领域的重要工作,这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近年来,建筑领域拖欠工资问题频发,保障农民工工资事关百姓民生与社会和谐,任重道远。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借助商业保险,通过“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在工资保证金制度中引入了保险力量,既为企业财政减负降本、又为劳动者权益保驾护航,在化解建筑领域欠薪风险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海盐地区的首例赔付让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真正落地,也为后续同类别欠薪案件的处置提供了实操借鉴,不仅能保障劳动者个体的工作权、收益权,缓解劳资关系,更将有利于促进形成良性的劳动生态圈,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