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海盐县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 04- 01 17: 01
  •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县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过程公正高效集成监管攻坚行动,持续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质扩面,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站位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政府监管方式的重大改革创新,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站位,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全面推进公正高效集成监管的关键性举措,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二、强化联合监管,严格闭环处置

各部门要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模块,对照2024年度海盐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2024年度海盐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大双随机计划融合力度,及时制定跨部门双随机计划任务,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早部署,全年跨部门联合监管率达到40%以上。各部门要将检查结果准确录入“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依法依规做好结果公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依法依规处置;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三、强化信用监管,落实晾晒机制

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信用风险模型,实施以信用规则应用为基础的差异化监管。对风险高、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信用评分低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的市场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不低于95%,力争100%。对信用高、风险低的一般监管对象,原则上一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抽查不超过2次。各部门要确保全县掌上执法率达到100%、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双随机任务按时完成率达到100%、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到100%、全年双随机抽查占比达到60%以上。海盐县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结合相关考核指标,定期对各部门任务执行情况进行晾晒。

联系人:县市场监管局  李雁博,电话:86112025。



附件:1.县级有关部门名单(略)

          2.2024年度海盐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xls



海盐县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3月29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