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海盐县2024年省级知识产权转移支付资金的公示 |
|||||||||||||||||||||||||||||||||||||||||
|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3〕64号)、《关于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3〕6号)、《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盐委发〔2023〕10号)等文件规定,经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需兑现海盐县2024年省级知识产权转移支付资金85万元(详见附件)。现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1日),公示期对奖励的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在工作日内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 公示受理部门: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河南西路288号 邮编 314300 受理电话:0573-86120296 联系人:姚爱国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 附件 海盐县2024年度省级知识产权转移支付资金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