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336U/2024-77196 成文日期: 2024-03-04
文件编号: 盐住建〔2024〕15号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有效性:

海盐县住建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4-03-05 16: 17
  •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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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扎实推进我县住建领域工作法治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领导带头厉行法治。严格落实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属各单位考核。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二是建立普法责任制机制。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我局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建立普法工作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本年度内,邀请专业律师对新《行政复议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内容进行深刻解读。

(二)强化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提升执法能力。深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大青年人才培育。结合日常考核和“五敢”评比等,树立模范典型,增强干部职工的获得感和成就感;年度内组织青年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复议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知识12次;10名新入职人员通过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准备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重点行业严管,印发《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十大整治提升行动的通知》,在建筑施工领域、城镇燃气领域等十大领域内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年度内,建筑施工领域发出整改通知938份(同比增长14%),移交违法线索51件,处罚金额172万元,联合公安刑拘8人,警示通报关键岗位人员381人。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发布全国首个核能供热管网与管理地方标准;开展“营商环境十大整治提升行动”,17项举措减环节、优流程;11个事项纳入全市通办;污水入网许可办理提效10个工作日;营商环境无感监测中,建筑施工许可办理时间及手续列全市第一;工程档案100%实现全过程即时移交验收,入选季度创新案例。

四是创新数智管理。深化智慧社区(物业)平台应用,在线投票组建(换届)小区业委会6个,其中碧桂园小区成为全市首个100%在线电子投票成功组建小区业委会的小区;依托“民呼我为”统一平台,每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对重点、疑难信访事项,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年度内化解“重大信访问题清单”事项7件,得分位列全县前列。

(三)强化权力制约,严格规范程序

一是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重大决策前的风险评估,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2023年委托风险评估公司进行风险评估事项1项(房票政策)。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前的合法性审查,专题组织学习《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策,本年度单位法制部门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10余条,均予以采纳。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对本单位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行政决策的依据合法有效,本年度清理规范性文件36件,继续使用28件,予以废止8件;2023年度共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未发生被司法局纠错的情形。

四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责任主体,健全工作机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年度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条,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20件,未发生因公开不当引发复议、诉讼败诉情况,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开展普法宣传,履行普法责任

一是落实局系统内部的普法工作。贯彻执行“八五”普法要求,开展“八五”普法中期督查,对照《2023年县级普法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实现普法用法知识普及全员覆盖;带头执行“法小督”每日答题,正确率从51%,提高到64%,提升了广大职工答题学法的参与率。

二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通过对建筑工地、物业服务项目、燃气供应点、房产地售楼部等的督查、重点项目的约谈等形式,以及开展宪法进工地,组织物业专项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意识。

(五)增强应诉水平,重视诉源治理

一是强化法律理论培训。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2023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无复议后被纠错案件;行政诉讼案件3起,案件调撤率33%,无败诉案件。

二是重视基层调解工作。成立建筑工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行业专家参与案件调解,年度内参与调解案件10起,成功2起,涉案金额10.75万元。发挥房地产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年度内调解案件800余起,成功340起,涉及金额约173万元,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案件量。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阵地建设上有待加强。目前,我局普法宣传工作形式较为单一,以传统的以会代训形式普及宣传,普法形式和效果有所欠缺。下一步,我局将深化“住建学堂”工作,融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开辟物业小区、建筑工地等普法宣传阵地;同时探索运用媒体和平台,发布“以案释法”案例,丰富法治宣传形式。

二是矛盾化解机制有待完善。我局职能涉及建管、房管、园林、村镇建设等领域,所管理事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故各类纠纷问题多发,但目前我局矛盾化解机制尚不完善,没有真正发挥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作用。下一步,我局将成立住建系统行政调解委员会,明确行政调解的范围,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是坚持“集体学+个人学”。将“会前学法”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例会等会议的“规定动作”,坚持带头学法,做到局务会议学法常态化,本年度局务会议会前学法8次。

二是坚持“依法办+保民生”。以依法行政为底线,全力保障人民利益。2023年度,在处理“保交楼”等攻坚任务过程中,坚持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实现交付项目总体平稳交付。海盐经验在省城市住房工作座谈会上发言交流,相关汇报获省厅、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是坚持“严程序+束权力”。专题讲学《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前的合法性审查,本年度单位法制部门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10余条,均予以采纳。

四、2024年度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法制队伍建设。延续“导师结对”机制,探索成立“1+N”法制审核员队伍,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二是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完善《合法性审查目录事项清单》。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培育调解队伍,制定调解清单,健全调解程序,打造“平安住建”“法治住建”品牌。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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