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海盐县通元和美乡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通元镇丰义景区沿湖沿河配套提升项目的批复
通政〔202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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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通元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实施海盐县通元和美乡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通元镇丰义景区沿湖沿河配套提升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海盐县通元和美乡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通元镇丰义景区沿湖沿河配套提升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通元和美乡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通元镇丰义景区沿湖沿河配套提升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位于通元镇丰义村。项目主要对丰义景区内亮化进行提升,主要包含沿湖沿河灯带500米、挂树球灯80套、景观射灯14套以及管线配件。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2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全额自筹解决。 四、项目实施单位: 海盐县通元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周期: 30日历天。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他事项请按照规定程序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特此批复。 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