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0293/2024-77427 成文日期: 2024-03-28
文件编号: 盐农〔2024〕1号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关于印发《海盐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03-28 15: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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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海盐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7日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委关于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等部署要求,坚持人才为基、项目为王,实施“十大攻坚行动”,奋力在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上走在前、争先锋,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标杆,不断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海盐“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当好示范”等“三个示范”的殷殷嘱托化作海盐“三农”工作的生动实践。 

主要预期目标:全县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速3%以上,未来乡村建设覆盖率50%以上,所有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力争获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神农鼎”。

一、实施粮食安全保障行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深入开展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综合整治利用,新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0.45万亩。量质并举建设高标准农田,制定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流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67万亩。(责任科室:农作站、农田科)抓好优质粮食工程,争取“未来粮仓”省级示范试点,推进沈荡粮库改造提升。(责任科室:粮食科、收储公司)出台海盐县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创建国家级非洲猪瘟无疫小区,促进生猪稳产保供。(责任科室:畜牧中心、农田科)

二、实施农业招商攻坚行动。制定出台农业招商引资突破方案,紧盯农业科技创新、产品加工流通、产村融合发展等招商方向,深入开展农业精准招商工作,逐步破解农业农村招商引资难题。形成部门-镇街联动招商机制,共同谋划落地一批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梳理完善一批“土特产”全产业链图谱,推动农业招商更加契合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全年引进落地亿元以上项目3个、千万元以上项目13个,农开区引进2亿元以上项目2个。完成海盐农业科创绿谷招商。(责任科室:产业科)

三、实施产业转型提质行动。深化粮食“五优联动”,实施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建设全国种植业“三品一标”稻米产业基地,注册“海盐大米”地理证明商标,争创省级水稻高质量发展先行县。(责任科室:农作站、粮食科、农安科)深化“一县一品”稻虾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推进小龙虾美食农文旅融合,筹办第六届稻田龙虾文化节。(责任科室:水产站)提升海盐葡萄知名度,完成海盐葡萄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举办省外推介活动1场。(责任科室:农科所、农安科)结合乡村采摘游,培育草莓、樱桃番茄等“专精特新”蔬菜农场10家。(责任科室:经作站)推进国家级浙北湖羊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和家畜屠宰防疫体系建设,争创省级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责任科室:畜牧中心)实施全国名优农产品自然生态高质高效试点、省级“土特产”精品培育试点。(责任科室:农安科、产业科、农科所、畜牧中心、农作站、水产站、经作站)加快北部特色产业示范带建设,争创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责任科室:产业科、水产站)

四、实施新型主体培育行动。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一体培育农业名企、名品、名家,力争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责任科室:产业科)引导家庭农场特色化、精深化、创意化发展,鼓励发展特色种养、休闲旅游等新兴业态,新增省市示范性家庭农场10家,力争五星级农家乐实现“零的突破”,争创省级创意农业试点县。(责任科室:政改科、产业科)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提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化水平。(责任科室:农经中心)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举办第四届乡村振兴创业创新选拔赛,创建省级农创客孵化园、示范基地,推动构建头雁、农创客、高素质农民人才队伍矩阵,年度培育“头雁”18人、农创客280,培训农村实用人才450人次。(责任科室:科教科)

五、实施农业双强示范行动。深化基层农(渔)技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农技供需对接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创新应用高效生态模式、适用技术5项以上。(责任科室:科教科)提升乡村数字经济,高标准完成省级数字农业工厂(基地)创建。(责任科室:数字中心)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出台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持续推进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等创建,确保成功创建全国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责任科室:农机中心)在全市率先试点农业无人机政策性保险。(责任科室:农机中心、农田科)积极争取农业“双强”项目,新增实施省级入库项目2个以上。(责任科室:科教科)

六、实施绿色发展先行行动。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农业清洁化生产技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扩面提质农田退水“零直排”工程2.2万亩。(责任科室:科教科)深入开展秸秆离田专项行动,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争取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试点项目,创建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2个,秸秆离田利用率达33%以上。(责任科室:科教科)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开展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工作,争创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试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98%以上。(责任科室:农安科)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创建海盐土壤博物馆。(责任科室:土肥植保站)

七、实施和美乡村提标行动。深入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高质量实施一批与工程契合度高,具有基础性、标志性的重大项目。(责任科室:乡村振兴协调科)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统筹南部未来乡村样板带、秦山和美乡村示范片区建设,丰富未来生活场景。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引导农户主动参与。(责任科室:农社科)深化美丽田园创建,实施绿色农田示范工程1.17万亩。(责任科室:农田科)推进和美乡村联创联建,创建省级和美乡村示范乡镇1个、省级未来乡村4个、市级未来乡村(片区)10个。(责任科室:农社科)深入推进乡村善治,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责任科室:政改科)。

八、实施改革创新深化行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创新探索农业标准地供给型土地流转模式,争创省第二批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县。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提前谋划土地经营权2028年集中到期有效路径。(责任科室:农经中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成员动态管理机制,妥善处置股改以来家庭新增人口的利益诉求,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责任科室:政改科)深化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实施首个低收入农户入股的县级飞地抱团项目,确保村集体年总收入200万元以上、年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全覆盖,同时规范收益分配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村实现分红,分红村占比45%以上。(责任科室:政改科)争取实施国家农综改试点试验项目和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点任务。(责任科室:产业科、政改科)

九、实施法治建设提升行动。按照“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农业普法和执法力度,加强以案释法,营造良好的行业规范、从业氛围,全年综合查处涉农案件数量100起以上。(责任科室:行业科、执法队)落实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制度,严格合法性审查工作,继续保持全年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责任科室:行业科)推进农业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梳理编制与许可相关的合规经营码并开展码上普法,探索推开审批“快易办”服务,对信用良好的主体实行“信用+告知承诺”“信用+容缺受理”便捷审批机制。(责任科室:行业科)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总结提炼村级财务电子票据创新做法,争列《浙江省清廉村居小微权力监管制度清单S1》名单。(责任科室:农经中心)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重点打击经营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加强海上联合执法,建立运行海盐县渔业应急处置指挥室(长三角联合执法工作站)。(责任科室:执法队)

十、实施党建统领服务行动。深化机关服务品牌建设,积极发挥“农业帮帮团”“小勤工作室”“蓝海红帆·护渔卫士”等载体作用,争创嘉兴市星级示范性机关服务品牌。(责任科室:办公室)强化清廉机关建设,重点围绕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农业项目管理、支部廉政建设等方面开展常态化监督服务,严格执行财务财经纪律,打造具有海盐“三农”辨识度的清廉机关监督品牌。(责任科室:办公室、财务科)突出青年干部培养,结合青蓝结对和“三联三送三落实”服务机制,开展青年干部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系列活动,充实“一懂两爱”的“三农”铁军队伍。(责任科室:办公室、农办秘书科)完善干部考核任用机制,重新梳理行政科室职责,修订完善干部平时考核办法,突出担当作为正确用人导向,实施干部轮岗制度。(责任科室:办公室)专班化推进现代“新农人”培育工作。(责任科室:“新农人”培育行动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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