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探索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案源信息联动共享机制


  • 发布时间: 2024- 03- 14 09: 55
  • 信息来源: 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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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探索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案源信息联动共享机制,实现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救援处置、行政执法工作联动,已建成一个集“统一接警、网络派单、统一指挥、跟踪反馈、管理考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应急联动工作平台,综合各职能部门快速应对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及危险急难情况,全面提升了全县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精准执法的效能。

一、加强信息联动共享

强化信息快速研判、甄别和联动共享。海盐县成立了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包括县110指挥中心、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卫健局(包括120应急指挥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医疗机构)、县人社局工伤理赔、县民政局(包括殡仪馆)等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并在浙政钉上建立了案源群,一旦掌握信息第一时间在群中信息共享。特别是县卫健局(包括120应急指挥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医疗机构)做到送诊伤者的企业、工地等相关信息的登记和甄别,对涉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接诊信息及时在案源群上报并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人员因办案需要进入急救室、ICU等场所,了解伤者及治疗情况,调取相关病历等信息给予了协助、配合。县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接警涉嫌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转到县应急指挥中心。

二、增强现场应急救援

推动救援处置快速高效。在有效减少事故瞒报、迟报、漏报和推进日常监管的同时,生产安全事故案源信息联动共享机制也切实推进了事故处置和伤员救治工作。医疗机构在获取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有针对性地开通绿色救治通道,提前做好相关救治前期准备工作,救治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救治成功率更高了。同时,现场救援和处置效率也得到了大幅度提高,相关力量可以更早抵达现场,进行更加快速有效的指挥调度和救援处置。

三、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运用案源信息实现精准行政执法。对发生3人以下重伤及轻伤事故的单位第一时间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和属地赶赴现场,本着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每起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一旦查实事故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不能按一般事故处罚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对事故发生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行为处罚。这一精准执法既符合省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又对事故单位及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防止其他亡人事故的发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信息来源: 县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