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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2024-202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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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盐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盐政发〔2012〕50号)和《海盐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盐政办发〔2017〕107号)文件规定,我局拟定了《关于公布2024-202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建议的,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至海盐县住建局。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3月28日 联系人:陶琛 联系电话:86020455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27号 邮编:314300 附件: 1.《关于公布2024-202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关于公布2024-202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4日 附件1 《关于公布2024-202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房屋转让权益,我局拟定了《关于公布2024-202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依据 根据《海盐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盐政发〔2012〕50号)和《海盐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盐政办发〔2017〕107号)文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满5年的,购房人可以转让,但应当按转让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委托评估机构评估)与原购买价格差价的一定比例(具体以购房合同约定为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允许上市交易”。 三、其他事项 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本次开 展网上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4日 附件2 关于公布2024-202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标准的通知 根据《海盐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盐政发〔2012〕50号)和《海盐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盐政办发〔2017〕107号)文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满5年的,购房人可以转让,但应当按转让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委托评估机构评估)与原购买价格差价的一定比例(具体以购房合同约定为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允许上市交易”。现将我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收益金相关标准通知如下: 一、秀水花苑、欣居花苑经济适用住房上市标准 秀水花苑、欣居花苑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评估住宅平均价格为7000元/㎡,车库1100元/㎡,跃层3150元/㎡。楼层系数一层0.975,二层1,三层1.05,四层1,五层0.975。计算面积以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标注面积为准。 二、欣悦佳苑经济适用住房上市标准 欣悦佳苑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评估住宅平均价格为7320元/㎡,车库1100元/㎡,跃层3290元/㎡。 多层楼层系数:一层0.975,二层1,三层1.05,四层1,五层0.975。 高层楼层(10层)系数:5层和顶层为1,5层向上每层增加楼层系数0.005,5层向下则每层递减楼层系数0.005。 高层楼层(15层)系数: 7、8层和顶层为1,8层向上每层增加楼层系数0.005,7层向下则每层递减楼层系数0.005。 高层楼层(17层)系数:8、9层和顶层为1,9层向上每层增加楼层系数0.005,8层向下则每层递减楼层系数0.005。 计算面积以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标注面积为准。 三、核电新村、枫叶新村核电经济适用住房上市标准 核电新村、枫叶新村核电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评估住宅平均价格为8550元/㎡。 四、其他规定 原则上上市评估每两年进行一次,如遇二手房价格波动较大的,可视情调整,在下一个上市交易标准通知发布前申请上市交易的,均按此通知执行。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