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盐县财政局 关于拨付海盐县2024年省级知识产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盐市监〔202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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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3〕64号)、《关于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3〕6号)、《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盐委发〔2023〕10号)等文件规定,经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现拨付海盐县2024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85万元。 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浙财行〔2023〕64号)85万元,该资金由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发放。 附件:海盐县2024年度省级知识产权转移支付资金明细表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盐县财政局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海盐县2024年度省级知识产权转移支付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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