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海盐县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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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26日,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海盐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海盐县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条书面反馈,内容归纳如下: 《海盐县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中应当明示具体奖励项目的奖励金额。 二、针对上述建议的反馈情况 海盐县标准创新贡献奖主要的评审范围为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先进标准,根据《海盐县支持工业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盐政办发〔2023〕2号)文件,该类标准在制定后已给予资金奖励。设立海盐县标准创新贡献奖旨在表彰标准化领域有较大贡献的县内各类组织,引导各类组织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提升标准创新能力,所以该奖项不再重复奖励资金。故不采纳。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