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2024年度于城镇道路、桥梁应急维修项目的批复
于政〔2024〕3号
|
||
|
||
海盐盐于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实施2024年度于城镇道路、桥梁应急维修项目的请示》已收悉,同意实施2024年度于城镇道路、桥梁应急维修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于城镇道路、桥梁应急维修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于城镇。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提升于城镇农村道路(包含县道)正常维护,保障车辆人员交通出行安全,有必要实施2024年度于城镇道路、桥梁应急维修项目。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实施内容:采购一家道路日常维修管养单位,对于城镇库内道路进行日常管养、零星维修、交安设施维修、完善台账等,涉及农村道路42条,里程71公里。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80万元,资金业主自筹解决。 六、项目业主 项目业主为海盐盐于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七、服务周期:12个月。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