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0293/2024-76953 | 成文日期: | 2024-02-21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反馈】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海盐县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补贴方案(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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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2月10日,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在海盐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了《海盐县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补贴方案》相关内容的合理化意见征集。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家规模养殖场书面反馈,内容归纳如下: (一)补贴对象为生猪养殖规模场,提议投保时生猪养殖规模场可以直接自付应承担50%的保费,每年无需清算。 (二)发改委发布的盈利测算值模型适用于二次育肥经营模式,不适用于自繁自养场,且目前发布的数据源时间间隔较久,已经不太符合当前的生猪养殖环境成本,建议采用卓创资讯网站发布的关于自繁自养的盈利值。 二、针对上述建议的反馈情况 (一)针对第一条建议:为稳定生猪养殖规模场正常生产秩序,保障我县生猪“菜篮子”供应,我县出台政策向生猪养殖规模场发放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补贴。可以按养殖场生猪出栏数每季度进行预拨,年底清算。故不采纳。 (二)针对第二条建议:根据《嘉兴市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实施方案》规定,“预期盈利”数据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公开发布的“全国生猪出场价格及饲料市场价格”数据表中的“预期盈利”值为准。我县补贴方案参照执行,不涉及具体保险条款内容。故不采纳。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1日 相关链接: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补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