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水利局关于同意通元镇三友圩区、沈荡镇五圣圩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通过县级验收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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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水利局于2024年11月12日对通元镇三友圩区、12月17日对沈荡镇五圣圩区标准化管理创建组织了验收,认为圩区工程状况较好,责任主体明确,管护经费保障到位,管护模式和管护人员满足实际需求,管理手册和运行管理平台运用良好,工程及设施完好,设施设备保养较好,能正常运行,标识牌设置基本合理,基本实现了工程“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景观化”的目标。 海盐县水利局同意通元镇三友圩区、沈荡镇五圣圩区通过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县级验收,现予公示。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以邮局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提倡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 联系人:翁雁萍 联系电话:0573-86021575 地址:海盐县朝阳西路186号 海盐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