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关于《通元镇农房搬迁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 发布时间: 2024- 12- 25 09: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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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19日,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关于《通元镇农房搬迁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5条反馈意见,内容如下:

1.对于2024年已经审批通过零星搬迁至新农村宅基地安置的农户,这个政策是否可以享受?因为当时零星安置没有任何补偿。另外这个政策跟原房屋是否危房有无关系?如果后期满足5户及以上了是否能享受?

2.对于2024年已经审批通过零星搬迁至新农村宅基地安置的农户,这个政策是否可以享受?因为当时零星安置没有任何补偿,如果后期满足5户及以上了是否能享受?另外这个政策跟原房屋是否危房有无关系?

3.对于2024年已经审批通过零星搬迁至新农村宅基地安置的农户,这个政策是否可以享受?因为当时零星安置没有任何补偿,如果后期满足5户及以上了是否能享受?另外这个政策跟原房屋是否危房有无关系?

4.我们组里有些人家是之前造路房子重新造过的,房子比较新所以不太愿意搬迁。然后其他几户人家想搬迁,这样对想搬迁的人家来说比例就低,搬迁补助也少了,对想搬迁的人家来说不公平!这个是否可以另外政策。

5.保留点和非保留点农户的待遇差别大,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从何而来?零星搬迁和整组搬迁也好,建议不要把5户以下不予补偿写入实施办法(其他乡镇没有那么苛刻),有些农户由于先前客观原因无法随整组搬迁,留下1户2户这种情形,政府应该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安置或者搬迁可参照此实施办法,让农户得到理解并支持城镇化,加速美丽乡村建设和加快城镇化步伐。

二、针对上述建议的反馈情况

(一)针对第1-3条意见:本办法仅适用列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本办法实施以前已搬迁农户不再享受该政策,搬迁条件按该文件第三条执行与原房屋是否危房无关。

(二)针对第4条意见:搬迁坚持农户自愿原则,针对搬迁比例文件中有明确整组搬迁,零星搬迁奖励政策。另保留点内农户搬迁可适用《通元镇农村宅基地使用流转管理实施意见》。

(三)针对第5条意见:针对5户以下搬迁后可复垦为农田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偿,对于建议不要把5户以下不予补偿写入实施办法予以采纳。

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相关链接: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通元镇农房搬迁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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