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0106/2024-79501 | 成文日期: | 2024-12-19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关于开展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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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 (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今年是第十一个“12·4”国家宪法日、第七个宪法宣传周和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决定开展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新征程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三、重点内容 1.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总目标、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 2.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3.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法律。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4.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民营企业发展促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保障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主要内容 1.承办嘉兴市“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助营商”嘉兴在行动法治宣传活动。牢牢抓住本地区普法对象特点与需求,围绕宪法宣传月主题讲好本地法治故事,通过文艺汇演展示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同时就演出活动以及主题氛围营造做好融媒宣传,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传媒中心) 2.举办宪法知识竞赛现场活动。通过现场竞赛,充分展现我县干部群众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的精神面貌,加强对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凝聚思想认识、夯实理论基础、提升实践能力。(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传媒中心、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 3.开展2024年度新公务员、新任命(职)的领导干部和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宪法宣誓。通过宪法宣誓活动,明确责任使命、树立宪法权威,引导“关键少数”和国家工作人员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4.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深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以考促学强本领,以学促用增实效,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宪法法律基本知识,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5.开展青少年“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以晨读宪法、专题讲座、在线学习等形式,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开展宪法学习,鼓励青少年群体围绕宪法主题表达自己对宪法的理解和认识,结合各类法治实践活动感受法律的神圣和庄严,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6.开展“法治盐邑”书法作品巡展,优秀作品在宣传月期间进行展出。以“法治谱新篇 逐梦新征程”为主题,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法治书法作品,通过书法这一传统艺术形式,展现法治文化的魅力,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7.开展“与宪同行”微视频投播。以“宪法视角下的法治海盐”为主题主线,聚焦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重要地位,以可视化形式,挖掘和呈现宪法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充分彰显宪法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地位。(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传媒中心) 8.在融媒平台开展线上宪法知识竞赛。利用新媒体的广泛传播性和互动性,以线上竞赛形式,激发公众参与学习宪法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提高公众对宪法的认知和理解,推动宪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全面实施,助力法治海盐建设。(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传媒中心) 9.开展“宪法进广场”主题宣传活动。县、镇两级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可采用悬挂横幅、铺设展板、接受咨询等方式,营造尊法守法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相关普法责任单位、各镇街) 10.各责任单位按领域开展“宪法十进”活动。 (1)开展“宪法进农村”活动,扎实推进“千万工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开展“宪法进社区”活动,提升社区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 (3)开展“宪法进企业”活动,推进企业合规建设、无欠薪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人社局) (4)开展“宪法进工地”活动,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普法。(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开展“宪法进商场”“宪法进市场”活动,坚持正确导向,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6)开展“宪法进医院”活动,强化医务人员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7)开展“宪法进军营”活动,强化法治强军理念(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8)开展“宪法进核电”活动,加强核电及关联产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9)开展“宪法进宗教场所”活动,加强宗教法律法规政策普及性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 (10)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宣传,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责任单位:县网信办、县传媒中心) 五、工作要求 1.突出宣传主题。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重点宣传活动。要在公共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2.坚持群众导向。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向一线延伸,走进千家万户。要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应用,强化普法互动式传播、沉浸式体验,努力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落实普法责任。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部门(单位)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