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海盐县2024年第十批工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的兑现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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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海盐县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23〕3号)、《海盐县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盐经信〔2023〕50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 省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情况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4〕176 号)、《海盐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政发〔2024〕3号))等文件,经县经信局班子会议审核通过,现将符合政策要求由县经信局主管兑现的2024年第十批工业发展财政扶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科室:县经信局综合科,电话:0573-86588020,传真:0573-86124530。 附件:县经信局主管的1项补助项目清单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 2024年第十批县经信局主管的1项补助项目清单 一、2023年度省级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企业补助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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