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125C/2024-79460 | 成文日期: | 2024-11-19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海盐县科学技术局 | 有效性: |
关于开展2024年海盐县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同位素)产业企业研发创新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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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 《海盐县加快推进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同位素)、5G通讯及电子信息、氢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意见》(盐政办发〔2023〕21号)及《海盐县加快推进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同位素)、5G通讯及电子信息、氢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盐经信〔2024〕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海盐县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同位素)产业企业研发创新奖补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县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核领域科研机构(针对研发设备、仪器补助); (二)双方签订有明确委托研发合同,且合同已执行完毕(针对承接研发项目补助) 二、申报材料要求 研发设备、仪器补助: (一)科研机构研发设备、仪器补助申请表(附件1); (二)央企、科研院校等设立机构批复(或相应证明材料)、科研机构法人登记证书; (三)投资购买研发设备、仪器等发票及付款凭证的复印件。 研发项目补助: (一)企业承接核电关联研发项目奖励申请表(附件2); (二)央企、科研院校委托研发合同;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文件。 三、受理时间及地址: 县科技局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受理地址:武原街道谢家路1479号 科技大楼 1610办公室 请你们收到通知后及时通知辖区内各相关企业按要求提交材料(一式两份),若有不明之处,请与科技合作与人才科联系。 联系方式:0573-86037608 海盐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