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存量房网签管理,保障群众交易资金安全,现将《海盐县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4日
关于印发《海盐县存量房产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