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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商务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8号提案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24-10-09 09:15
  • 信息来源: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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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盛华、许姗姗委员:

两位委员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预付卡抵押担保和预付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的建议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法律规范。目前,我国规范预付式消费仅有的一部法律规范是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2012年9月出台,2016年8月修订)。从法律适用的角度上讲,其一,《办法》仅适用于法人企业,对于现实中发卡量大的个体工商户则未被纳入商务部门监管范围。其二,《办法》仅适用于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三大行业42小类,对于投诉量大的健身房、瑜伽馆、游泳馆、教育培训及诸多衍生或新生行业未明确纳入监管范围。

(二)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主管部门及职责。2020年9月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单用途预付卡规范发展的意见》(商建发〔2020〕190号),进一步明确了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商务、文化和旅游、体育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发卡经营者的单用途卡发行和服务等业务的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查处单用途卡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依法打击涉单用途卡金融欺诈、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人民银行、税务部门、银保监会依据本部门职能分别履行相关管理职责。”《意见》对三大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但因一直未上升到法律层面,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到位。

(三)关于我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最新规定。2017年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办法》明确了经营者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的相关规定,也明确了经营者有违反实施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规定行为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经营者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有违反第十二条营利性培训规定行为的,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面对量大面广的经营者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的市场行为,商务、体育等部门执法力量薄弱,且无系统性的预付凭证监管平台,只能事后处置预付凭证投诉纠纷。

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建立预付卡抵押担保制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和建立预付资金专户管理制度,避免资金挪作他用的建议,答复如下:

省级层面已制定《2024年浙江省单用途预付卡监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讨论稿),就监管平台建设、资金存管,工作机制、部门监管等方面,健全我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机制,推动预付卡市场规范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待上级方案正式出台后,我县将做好贯彻落实,集中时间、力量,及时应用推广。

(二)扩大监管范围,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县已出台《海盐县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投诉处置实施办法》。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县预付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建立“1(商务局)+1(市场监管局)+X(部门和镇街道)”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开展预付卡投诉举报、受理、处置等工作。加大重点行业(美容美发)发卡排查摸底工作。依托属地网格管理,开展发卡行为排查,发现违规发卡行为提前介入。针对经营主体利用发行商业预付卡进行变相融资、集资甚至诈骗的,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及时移交案件线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不断研究加强我县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管理经验模式。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强化联合执法。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属地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妥善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加强购卡风险防范意识宣传。利用短信、现场宣传等渠道提醒消费者购卡时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要综合考证商家信用信誉状态,不要冲着高额返利和优惠一次性办理大额度充值卡,如实在需要办卡,可根据自己需要分批次办理较小额度充值卡;消费者在购卡时要与商家签订购卡合同或购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妥善留存发票,转账记录等有效票据为以后维权提供有效证据。

(三)强化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利用预付卡从事非法融资等违法违规经营。积极探索将不诚信经营企业要列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并向社会依法公示;针对经营主体利用发行商业预付卡进行变相融资、集资甚至诈骗的,加强与金融、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及时移交案件线索。

四、办理过程

1、研究建议。4月收到该建议,即对建议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并落实相关办理要求;

2、沟通讨论。5月深入了解建议背景及意见,并在与各有关单位充分探讨的基础上,深化相关内容;

3、建议办理。6月我局起草提案办理复文,征求提案者意见;

4、建议答复。6月我局正式办理复文,报送相关领导审定,正式答复提案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海盐县商务局

2024年6月5日



信息来源: 县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