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盐市监〔2024〕83号
FHYD68-2024-0001

  • 发布时间: 2024- 10- 31
  •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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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分局),执法队,各科室、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存规范性文件1件,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海盐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意见

盐市监〔2022〕31号

盐市监〔2024〕83号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