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329933965L/2024-79401 | 成文日期: | 2024-10-29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人事信息 | |
发布机构: |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优秀、紧缺型卫生专技人才招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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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海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盐委办〔2007〕4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盐政办发〔2023〕22号)等有关精神,并报请县有关部门核准,决定赴有关高等医学院校招聘优秀、紧缺型卫生专技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25年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 2.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或民办院校)医学类专业的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限报紧缺型专业岗位和基层医疗单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4.独立学院或民办院校本科毕业生限嘉兴户籍或嘉兴生源,其余考生不限户籍。 三、待遇 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见后续的校园招聘公告)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由海盐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海盐县卫生健康局现场组织实施。 3.考核 由海盐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海盐县卫生健康局现场考核。 六、签定就业协议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签约对象,海盐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一般于考核后15日内通知具体签约对象来盐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 七、其它事项 录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同时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招引的全日制医学博士、“双一流”医学硕士、非“双一流”医学硕士,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县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分别申请80万元、70万元、50万元的人才房票;另分别给予3.6万元/年、2.4万元/年、1.8万元/年的三年租房补贴。 对招聘“双一流”建设院校(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医学毕业生,给予15万元奖励;县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申请30万元人才房票;另给予1.2万元/年的三年租房补贴。 招聘其他院校(民办、独立院校除外)全日制本科应届医学毕业生,县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申请20万元人才房票;另给予0.72万元/年的三年租房补贴。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肖晓慧 联系电话:0573—86022673 监督电话:0573—86029162 海盐县人力社保局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