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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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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处理1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现将任务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ZJ24330000300431451的饮用纯净水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 抽检基本情况 海盐县露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在经营环节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海盐县露泉饮用水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给予警告。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