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盐主区防水排涝工程-楞子桥港、和尚桥浜等河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盐发改投〔2024〕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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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投集团: 你单位《关于要求下达海盐主城区防水排涝工程-楞子桥港、和尚桥浜等河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的请示》(盐城投〔2024〕9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委托编制的海盐主城区防水排涝工程-楞子桥港、和尚桥浜等河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现就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主城区防水排涝工程-楞子桥港、和尚桥浜等河道治理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4753.3米,河道清淤总长度3.51千米,合计清淤方量为2.22万立方米,同步新建落河缺、现状松木桩护岸拔除等附属工程。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427.24万元(详见附表),资金来源由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业主 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五、建设工期 4个月。 请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