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百步镇2024-13号地块等3个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的批复
盐政函〔2024〕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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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提请公告百步镇2024-13号地块等3个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盐自然资规征〔2024〕76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同意就你局所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盐征补案〔2024〕106、107、108号)予以公告,请按要求尽快落实。 特此批复。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