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海盐县通元镇2023年良贤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通政〔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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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通元镇良贤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实施海盐县通元镇2023年良贤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通元镇2023年良贤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通元镇良贤村,主要实施土地平整130.79亩,同步建设灌溉和排水设施。 三、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26.43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实施单位 海盐县通元镇良贤股份经济合作社。 五、项目建设周期 180日历天。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他事项请按照规定程序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特此批复。 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