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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浙江锐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支雨生红球藻虾青素及800万瓶虾青素和beta-烟酰胺单核苷酸(NMN)复合营养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0 09 : 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年产1600万支雨生红球藻虾青素及800万瓶虾青素和beta-烟酰胺单核苷酸(NMN)复合营养素建设项目

武原街道东至支路,南至华丰路,西至大曲港,北至古荡河

浙江锐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投资3000万美元(按照汇率6.8,折合20400万元人民币),拟在武原街道东至支路,南至华丰路,西至大曲港,北至古荡河新增用地31.392亩,新增建筑面积56313.59平方米。项目主要以虾青素油、红枣粉、胶原蛋白粉、淀粉等原材料,经拆包、超声波、清洗、水溶、储罐、罐装压盖、喷淋灭菌、瓶身吹干、贴标等技术或工艺,购置反渗透纯水设备、高速离心机等国产或进口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600万支雨生红球藻虾青素及800万瓶虾青素&β-烟酰胺单核苷酸(NMN)复合营养素的生产能力。

设置集气罩,对拆包、投料、称重配量、混合工序的废气进行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附近管网。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一般固废委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