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经用地单位申请,我局审批了相关建设项目施工所需的临时用地,现将相关审批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土地坐落
土地用途
临时用地面积(平方米)
批准文号
使用期限截止日期
1
海盐县百步镇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百步经济开发区工业社区邻里中心项目
百步镇横港村东至村道、西至横港路、南至冠宇临时用地
临时工棚
3340
盐临用字[2023]027号
2025年6月28日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9日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