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浙江山鹰纸业制浆造纸技术提升技改项目 | 海盐经济开发区海湾大道1288号(现有厂区内) | 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 杭州博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拟投资10350万元,以竹片为主要原料生产竹纤维浆料,替代国废添加至现有生产线中,既实现竹纤维资源的有效利用,又优化了公司的原料结构。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实施,不新增用地,主要购置预处理系统、清洗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蒸汽加热系统、高浓打浆系统等国产设备。本项目实施后预计可以形成年产能10万吨竹纤维浆料的生产规模。同时,项目通过各造纸生产线真空系统、造纸干燥部、制浆盘磨等工段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进一步降低能耗。 | (1)本项目洗片废水和水喷淋废水经“格栅+混凝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造纸分厂现有污水处理站;制浆废水排入造纸分厂现有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造纸分厂现有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经厌氧+好氧+物化+过滤工艺处理达标后大部分通过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厂高位井排放至杭州湾;部分处理出水直接回用于生产,部分处理出水经中水系统后回用于生产。 (2)本次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竹片筛分粉尘、生产过程和MVR+4效蒸发过程产生的恶臭以及食堂油烟废气。竹片筛分过程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竹片筛分粉尘经筛分车间顶部配套的风机收集后引入一套两级水喷淋串联装置处理,最终经1根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项目浆料生产和MVR+4效蒸发过程产生的恶臭通过在设备顶部配套的管道风机抽至热电分厂焚烧处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规定的2.0mg/m3要求。 (3)厂内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暂存库。 (4)依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1)的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源头控制,根据分区防渗原则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并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及应急响应体系。 (5)通过合理布局,使主要噪声源尽可能远离厂界,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与隔声装置,并加强设备维护工作,以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噪声,以保障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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