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于城镇2023-14、15号地块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的批复

盐政函〔2023〕124号

  • 发布时间: 2023-08-07 16: 45
  •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 浏览次数:
  • 打印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提请公告于城镇2023-14、15号地块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盐自然资规征〔2023〕29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同意就你局所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盐征补案〔2023〕第108、109号)予以公告,请按要求尽快落实。

特此批复。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