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水利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盐水〔2023〕41号
FHYD18-2023-0001

  • 发布时间: 2023- 08- 04
  • 来源: 县水利局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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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对20233月31日前以县水利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经局班子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81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盐县水利局

2023年8月1日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印发《海盐县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考核法》(试行)的通知

盐水函(2018)1号

2

关于印发《海盐县水利工程建设企业诚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盐水(2018)112

 








信息来源: 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