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嘉兴市教育领军人才、“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教育拔尖人才推荐人选评审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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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嘉兴市教育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嘉教人〔2023〕124号)、《关于开展2023年“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教育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嘉教人〔2023〕125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最后产生了吴国军等3名同志为第四批嘉兴市教育领军人才推荐人选,田国华等3名同志为2023年“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教育拔尖人才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8月3日至8月9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来电来访的方式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86029162)、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6022465)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海盐县教育局 2023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