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2024年度海盐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和租赁补贴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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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海盐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盐政办发〔2022〕3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和租赁补贴标准公布如下: 一、租金标准(高层1-5层按多层标准计算) 一类家庭 以套计算,为1元/月; 二类家庭 以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为2元/㎡·月,高层为3元/㎡·月; 三类家庭 以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为3元/㎡·月,高层为4元/㎡·月; 四类家庭 以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为6元/㎡·月,高层为7元/㎡·月。 二、补贴标准 根据《海盐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盐政发〔2015〕37号)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是,1人或2人家庭,36平方米(建筑面积);3人(含)以上家庭,50平方米(建筑面积)。 一类家庭 以保障面积计算,18元/㎡·月(市场租金15元/平方米*120%); 二类家庭 以保障面积计算,15元/㎡·月(市场租金15元/平方米*100%); 三类家庭 以保障面积计算,12元/㎡·月(市场租金15元/平方米*80%); 四类家庭 以保障面积计算,9元/㎡·月(市场租金15元/平方米*60%)。 本标准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