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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 2023-08-02 09:02
  •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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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雨良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海盐境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高速免费通行)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嘉兴范围内的高速通行优惠政策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市本级、海宁、嘉善在实施的差异化收费,这种模式规定在本行政区范围内的高速收费站之间免费通行,跨行政区不享受优惠政策。第二种是平湖实施的发行通行券,这种模式规定在本行政区和嘉兴市本级等跨行政区范围内的高速收费站之间通行,平时正常收费,月度终了后自动按政策结算发放补助。海盐县行政区域内的高速收费站有四个(嘉兴港区<海盐东>、海盐、南北湖、百步),采用第一种模式在这四个收费站之间免费通行的政策意义不大,我们更多需要的是畅通与嘉兴市本级之间的联系,因此采用发放通行券,进行事后补贴。

目前,《海盐县“盐途畅行”通行券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于5月1日上线启用。通行券补贴对象、范围、形式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个人名下使用ETC记账卡的非营运一类客车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海盐籍车辆(登记在海盐辖区的浙F牌照);

2.车主在海盐工作、创业、生活的非海盐籍车辆;

3.海盐认定的F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非海盐籍车辆。

二、补贴范围:

在海盐境内4个高速收费站(南北湖、海盐、百步、港区<海盐东>)与嘉兴市本级范围内特定的8个高速收费站(南湖<嘉兴南>、秀洲<嘉兴西>、马家浜、凤桥、余新、王店东、嘉兴东、王江泾<嘉兴北>)之间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用给予补贴。

三、补贴形式:

以通行券形式进行事后补贴,每满5元兑现5元,单次最多兑现30元,每天可兑现两次。

四、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6日



信息来源: 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