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735253025H/2023-75190 | 成文日期: | 2023-06-14 |
文件编号: | 盐发改函〔2023〕131号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19号提案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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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辉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车辆充电装置建设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全球节约资源、绿色发展背景下,电动汽车以其环保、节能等特点,受到越来越多市民的青睐,但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大幅增加,充电需求缺口的问题日益突出,加快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建设成为迫切解决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共建充电站57座,共有充电桩536个,充电枪599个(详见附件)。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利用现有共享车位设置公用充电桩的建议》,目前我县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部门协同推进。2022年我县根据适度超前、因地制宜、按需供给等原则,率先在全市编制《海盐县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十四五”布局规划》,确定了“十四五”期间充电桩规划建设布点,引导充电桩建设。瞄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纳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专项治理项目之一,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桩建设。年内新增公共充电站17座,充电桩193根,充电枪224个。 二是推进错时停车共享工作。重点推进公共停车场、加油站、商业中心停车场、景区停车场等人流车流集中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本着快充慢充相结合的原则,加快推进错时停车点位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桩建设。截至目前已在县执法局、城投公司、武原街道等单位错时停车共享点安装充电桩,共计安装充电桩12个,其中慢充2个,快充10个。下一步政务数据办错时停车共享点将于7月底建成快充桩5个,同时我局作为错时停车共享点位,今年也将启动充电桩建设,计划安装充电桩8个,其中慢充充电桩6个,快充充电桩2个,服务梅园路周边群众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三是完善补贴政策,加强引导监管。积极争取浙江省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制定充电桩资金补助操作细则,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居民充电成本。同时要求全县充电设施主动接入嘉兴市电动车监管平台统一监管,并成立海盐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由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执法局等多部门联合行动,确保充电设施的建设安装、安全验收、运营管理、安全维护全流程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与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配建要求,引导开展错时共享,尽可能满足群众的充电需求。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