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盐医保〔2023〕29号
FHYD13-2023-0001

  • 发布时间: 2023- 07- 03
  • 来源: 县医保局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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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对2023年3月31日前以县医疗保障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见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盐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盐劳社〔2004〕113号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专营零售药店和医保专柜设置标准和条件(试行)的通知


盐劳社〔2010〕67号

2


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有关政策的通知


盐人社〔2018〕143号

3


关于印发海盐县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病种针对性治疗药品目录(试行)的通知


盐人社〔2018〕204号






信息来源: 县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