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盐医保〔2023〕29号
FHYD13-202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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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对2023年3月31日前以县医疗保障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见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盐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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