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澉政〔2023〕108号
FHYD99H-2023-0001

  • 发布时间: 2023- 07- 03
  • 来源: 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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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内设机构、派驻机构,旅投集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23〕16号)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组织对2023年3月31日以前以澉浦镇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根据清理结果,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2件。

附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印发《澉浦镇农房搬迁公寓房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澉政〔2021〕168号

2

关于印发《澉浦镇农房拆迁公寓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澉政〔2021〕169号



信息来源: 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