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7-21 14:48
  • 信息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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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等级

住院

列报费用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起付线(元)

在职

退休

起付标准以上、20万元以下

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00

90%

95%

二级医疗机构

500

85%

90%

三级医疗机构

800

80%

85%

20万元以上部分

统一按照85%支付

前往嘉兴市域范围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按相关规定办理转诊备案,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自费10%后,统一按三级医院标准支付

未照相关规定办理转诊备案,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自费20%后,统一按三级医院标准支付



信息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