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中铁大桥局杭州湾跨海铁路大桥建设配套临时码头施工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街道落塘村,秦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新厂下游约800米处 | 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临时码头位于海盐县秦山街道落塘村,秦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新厂下游约800米处。码头设置1个2000吨级泊位(可靠泊一艘3000吨船舶),配1台120吨桅杆吊。本项目评价部分仅为码头部分,码头后方拟为杭州湾跨海铁路大桥建设配套临时施工场地,使用岸线长度170米,应另行环评。 | 选择合适的施工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对施工船舶加强管理;对施工期间造成的海洋生态资源损失进行补偿;施工期借用码头后方杭州湾跨海铁路大桥建设配套施工场地厕所;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应根据港航部门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降低设备声级;大堤顶面混凝土凿除施工过程中进行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应控制车速;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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