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经用地单位申请,我局审批了相关建设项目施工所需的临时用地,现将相关审批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土地坐落
土地用途
临时用地面积(平方米)
1
浙江锐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年产1600万支雨生红球藻虾青素及800万瓶虾青素和beta-烟酰胺单核苷酸(NMN)复合营养素建设项目
武原街道东至支路、南至华丰路、西至河道、北至浙江锐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临时工棚
607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9日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