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0573-HY-TY-03(秦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7月11日批准版)批后公布


  • 发布时间: 2023-07-19 16: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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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0573-HY-TY-03(秦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获海盐县人民政府(盐政函〔2023〕109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3年07月19日


《海盐0573-HY-TY-03(秦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规划范围

规划单元四界环水,东、南至现状河道,西至里洪塘,北至仲寺桥港、武通港,规划总用地约3.90平方公里

二、用地调整

1.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建设用地调整为耕地/园地/林地。

2.将位于通元大道与邵家浜交叉口东北侧的耕地/园地/林地调整为医疗卫生及社会福利混合用地。开发强度控制为:容积率上限1.6、最大建筑密度35%、最小绿地率25%、建筑限高40米。

3.邵家浜北侧控制10米沿河绿化带。

三、道路调整

1.落实红星路东延段,向东联系S207省道,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35.5米。

四、规划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a)

占建设用地比例

07

居住用地

84.9

43.2%

其中

070102(R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84.4

-

0702(Rcs)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5

-

07/09(BR)

商业居住综合用地

21.6

11.1%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3.6

6.9%

其中

0801(A1)

机关团体用地

3.0

-

0804(A3)

教育用地

3.7


080403(A33)

中小学用地

3.4

-

080404(A34)

幼儿园用地

1.5

-

0806/0807(A5/A6)

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综合用地

2.0

-

09

商业服务业用地

10.5

5.3%

其中

0901(B1)

商业用地

8.6

-

0901/0902(B1B2)

商业商务综合用地

0.7

-

090105(B15)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6

-

090105(B152)

供应设施网点用地

0.6

-

10

工矿用地

7.9

4.0%

其中

10010102(M1)

一类工业用地

6.6

-

100102(M2)

二类工业用地

1.3

-

12

交通运输用地

31.5

16.1%

其中

1207

城镇道路用地

30.7

-

1208(S3)

交通场站用地

0.2


120803(S33)

社会停车场用地

0.6

-

13

公用设施用地

0.7

0.3%

其中

1302(U21)

排水用地

0.1

-

1303(U12)

供电用地

0.6

-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25.8

13.1%

其中

1401(G1)

公园绿地

24.3

-

1402(G2)

防护绿地

1.4

-

1403(G3)

广场用地

0.1

-


城市建设用地

196.5

100.0%

其中

17

陆地水域

30.6

-

01/02/03

耕地/园地/林地

163.8

-

总计

390.9

-


五、土地使用规划图



信息来源: 通元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