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步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性规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百政〔2023〕113号
FHYD99F-202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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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县相关派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23〕16号)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镇对2023年3月31日以前以镇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经镇政府同意,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2件,应予修改0件,废止、失效1件,现将具体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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