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秦街〔2023〕46号
FHYD99D-202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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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23〕16号)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街道办事处对2023年3月31日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3件,应予修改0件,废止、失效7件,现将具体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秦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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