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盐人社〔2023〕57号
FHYD13-2023-0001

  • 发布时间: 2023- 06- 29
  • 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有效
  • 浏览次数:
  • 打印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23〕16号)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海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对2023年3月31日前以县人力社保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经研究,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的实施意见》等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海盐县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因2021年已予修订并重新印发《海盐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而予以废止。

三、《海盐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因已过适用期而自动失效。

四、《人力社保领域市场主体柔性执法“一免一减”目录清单》因根据浙司〔2022〕74号文件相关规定,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而予以修订。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30天后施行。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自动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的实施意见

盐人社[2016]62号

2

海盐县创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盐人社[2017]144号

3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盐人社〔2018〕7号

4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通知

盐人社〔2018〕132号

5

海盐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践)管理办法

盐人社〔2020〕42号

6

海盐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盐人社〔2022〕36号

7

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盐人社〔2022〕18号

8

海盐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盐人社〔2021〕80号

9

关于废止《海盐县劳动保障失信“黑名单”制度》的通知

盐人社〔2021〕52号

10

海盐县职业技能提升资金管理办法

盐人社〔2022〕32号


附件2

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1

海盐县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盐人社[2018]72号


附件3

自动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1

海盐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盐人社〔2019〕99号

2

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

盐人社〔2020〕87号

3

关于延长实施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

盐人社〔2021〕68号

 

附件4

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人力社保领域市场主体柔性执法“一免一减”目录清单》(盐人社〔202231号):将附件1中序号123456的内容和序号8的内容删去,将附件2删去。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