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0293/2023-74957 | 成文日期: | 2023-06-19 |
文件编号: | 盐农函〔2023〕23号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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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冬伟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未来乡村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未来乡村培训 (一)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自2021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未来乡村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来,省、市先后出台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评价办法,我县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已出台《海盐县全域推进未来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未来乡村九大场景建设要求,并提出至2025年底前,高质量建成15个以上省级未来乡村,100%的村根据市级未来乡村建设要求按需实现5个以上场景覆盖。 (二)组织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相关培训。截至目前,我县共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培训4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合力推进创建。如去年8月31日,组织第一、二、三批创建村参加全市全域未来乡村建设培训会;9月29日,我县组织相关创建村、第三方运营商参加了应用线上培训会;10月21日组织各镇街分管领导学习未来乡村指导意见及创建成效评价办法;11月11日组织开展全县第一批市级未来乡村创建评审会等。 (三)典型案例宣传和线上培训。我县第一、二批创建村雪水港村、北团村、丰山村顺利通过省级未来乡村创建成效评价,其中雪水港村获评年度创建成效优秀村。相关创建经验案例在中央新闻、农民日报、浙江日报等各大媒体先后报道。同时,已组建未来乡村工作群,适时开展应用场景建设工作交流。同时,今年我们计划于7月邀请市级条线负责人来盐开展和美乡村(未来乡村)相关业务培训。 二、关于未来乡村平台建设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省级“浙里未来乡村在线”重大应用已经上线。我县8个省级未来乡村建设(第一、二批创建村雪水港村、北团村、丰山村、茶院村,第三批创建村六里村、丰义村、青莲寺村、金星村)已全面推广“浙里未来乡村在线”重大应用,驾驶舱上线率、指标完成率、复核通过率均高效呈现,实现未来乡村创建全流程线上管理。同时,在建村实行创建项目化管理,每半月开展创建项目进展调度,实行线上调度和线下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创建评价。同时,针对市级未来乡村创建,根据省市创建考核标准和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创建村应有相应的场景建设内容,而对市、县、村级平台建设不作建议性要求,以防后期产生较大的运营维护成本,包括网络费用和系统维护等。但与此同时,为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我县也积极与未来社区创建工作相结合,拟和云上湾区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县级个性化应用组件,做好本地应用融合。 三、关于加快明确奖补政策 加快明确和美乡村系列创建补助政策。结合省市工作要求和海盐实际,已制定印发《关于2023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若干政策意见》(盐政发〔2023〕19号)。以“花园海盐·未来嘉乡”为主题,分层分类推动全域和美乡村(未来乡村)创建。对列入省级创建名单并获命名的村,县财政(含县级及以上)按新建项目建安审定价50%予以补助,获评省级优秀村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获评省级良好村最高补助不超过180万元,获评省级合格村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成功创建市级和美乡村(未来乡村),且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的村(片区),县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同时,积极鼓励开展村庄运营,对已完成3A级景区村庄创建的村开展监测评价,通过评价得分70分以上的村予以10万元一次性奖励。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鼓励村企合作,助推我县未来乡村建设。 久久为功是我县“千万工程”的成功经验之一,在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共同支持推动下,我们将持续推进未来乡村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省、市未来乡村建设工作要求,在建设、管理、运营等各环节下功夫,进一步完善未来乡村建设各项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未来乡村建设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