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336U/2023-75012 成文日期: 2023-06-10
文件编号: 盐住建函〔2023〕25号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有效性: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23-06-20 15:22
  •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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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爱萍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装修市场乱象整治的建议》的提案悉。近年来,建筑装修行业市场部分经营者缺乏诚信,或者低价揽客,或无序竞争,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消费纠纷不断,令装修行业陷入“信任危机”。为此我局向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征求意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明确产业化发展方向,加快装修行业的转型升级 

当前,加快转变建筑业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建筑,提高建筑工程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实现建筑产品节能环保和全生命周期价值最大化,是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发展也正在经历“从小规模到产业化”“从无序竞争到品牌较量”的转变阶段。目前,我局依据《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严格控制我县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和装配式要求,将相关要求函告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纳入土地规划条件,有序推广全装修、装配式建筑,有效避免二次装修造成的破坏结构、资源浪费、污染环境和扰民等现象,促进装饰装修行业科学发展、规范住宅装修市场。

二、加强装修企业资质管理,开展工程质量市场监管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设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其中明确拥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以下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目前,我县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的企业共有80家,其中一级资质的有5家,二级资质的有75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合同造价2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纳入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对项目开展企业市场准入和资质管理、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程责任主体市场行为监管,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行政处罚。针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功能、破坏房屋结构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职责,将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室内装修管理职责纳入物业项目考核,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对业主装饰装修的日常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装饰装修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制止不成功的及时报告相关执法部门,由相关执法部门及时进行处置。

三、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开展装修建材商品抽检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装修材料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家装行业商品抽检和监测力度,突出重点,强化家装行业整治,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县市场监管局每年对生产、流通领域的建筑装修材料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2021年,生产领域共抽查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3种产品共8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流通领域共抽查花洒、水龙头、直角阀、冷热水用聚丙烯管等4种产品共19批次,经检测17批次合格,2批次冷热水用聚丙烯管不合格。2022年,生产领域共抽查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砖4种产品共14批次,经检测13批次合格,1批次预拌砂浆不合格;流通领域共抽查涂料、胶粘剂和乳胶漆3种产品共6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2023年,共安排水泥产品2批次、干混砂浆1批次,目前抽检工作正在开展中。对经抽检不合格的产(商)品,县市场监管局均已依法立案查处,确保100%闭环处理。

四、加强消费投诉处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2021年度,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有关家庭装修的投诉3起,包括装修细节问题纠纷、不按期完成、意向金退换问题,均调解成功。2022年度,收到有关家庭装修的投诉26起,包括不按期履约、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合同签约矛盾、质保责任等,调解成功20起。未能调解成功的包括装修公司倒闭、假借他人公司签约(移交公安)、装修公司认为纠纷由投诉人造成、投诉人不在本地等原因。从投诉案例来看,2022年度因疫情防控因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装修的情况较多、装修企业日常对装修质量的管控不到位、未能及时有效跟装修业主沟通等也是造成装修纠纷的主要原因。家庭装饰装修领域价格收费实现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按市场需求、自身资质、服务水平等因素自主定价,一般以合同议价形式表现。近一年来,未收到相关价格违法的投诉举报。

五、加强媒体宣传力度,积极推动社会共治

我局积极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镇(街道)、社区利用媒体网络、电子屏、小区公告栏等多渠道加大对装修过程中私拆滥改危害的宣传,普及住宅装饰装修基本常识,增强广大业主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树立文明装修、合理使用的思想,从源头上减少案件的发生,同时强化家装消费提升行动,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积极推动社会共治。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0日

(联系人:覃红梅,联系电话:86027605)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