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336U/2023-75004 | 成文日期: | 2023-06-10 |
文件编号: | 盐住建函〔2023〕14号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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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裕金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桩安装统一管理规划的建议》的提案悉。在全球绿色发展、避免城市交通拥挤的背景下,电动自行车以其环保、节能、价格便宜、操作简单等特点,成为居民日常出行的重要工具,但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日益增加,充电需求缺口的问题日益突出,如何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停管理及充电桩建设成为需迫切解决的问题。为此,我局征求了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意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规划源头设计,明确充电设施配建要求 目前,我县在新建住宅地块出让规划条件内已明确“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充电设施配建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执行”。指导开发建设单位在前期建设时尽量将小区监控设备覆盖小区充电桩范围。根据智安小区的要求,对新建小区进行评审和验收时,县公安部门要求小区地面停车位和通行过道等重点部位实现监控设备全覆盖。 二、加大老旧小区迭代升级,解决居民充电需求 一是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集中式智慧充电桩。为解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结合小区实际,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方案设计中优化电动自行车建设布点,增设部分电动自行车智慧充电桩,完善后台远程监控、报警及智能充电保护等功能。例如:2019年度在二二、二三等老旧小区改造中,搭设遮雨棚,安装智慧充电桩37个。2020年,我县小曲景苑、海景苑等小区改造中,充分考虑安置房特点,建设了13处集中式智慧充电桩。2022年,河滨小区、文萃苑老旧小区改造,新增12处智慧充电桩,可同时供120多辆电动自行车充电。二是指导小区业委会在小区改造时增设集中式充电设施。针对物业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难的问题,我局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在小区改造方案中增设部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和设施,满足业主实际需求。据物业公司统计,2021年至2023年5月,共有31个物业小区进行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式充电场所改造,共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172处,面积约11500方米,增设集中充电桩1159个,可满足2900多辆电动自行车同时集中充电。目前,小区改造时集中增设的一般都为智慧式充电设备,可满足扫码或刷卡等方式进行充电,具备防漏电保护、充满即停、异常报警提醒等后台远程监控功能。 三、安装入电梯阻车装置,消除上楼充电安全隐患 为有效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停放、入户充电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022年,我县全面铺开住宅小区安装阻止电动自行车入电梯装置工作。一是投入约780万元财政资金,完成对2021年底前已建成使用的住宅小区安装阻止电动自行车入电梯装置约2608台。二是针对2022年1月1日以后交付使用的高层住宅小区,根据县住建局等八部门文件《关于加强新建住宅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盐住建〔2021〕171号),要求建设单位在新项目交付使用前应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其中包括“在电梯轿厢内安装监控及电梯电动自行车阻车系统”。目前,我局及相关部门依据文件,督促建设单位进行工作落实。 四、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2021年8月1日,应急管理部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从法律层面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2022年,根据《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嘉兴市配套印发了《嘉兴市涉及物业管理的行政处罚事项和执法主体清单》,对消防救援、综合执法、公安、建设等部门涉及物业管理的行政处罚事项、处罚内容、设定依据进行清单化明确。目前各相关部门对照清单领办任务,整合力量,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把工作的着力点下沉到社区、下沉到小区,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五、强化安全管理和宣传,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针对老旧小区,特别拆迁安置小区乱拉线充电现象,我局结合文明创建、消防安全等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大物业小区巡防检查力度,发现业主私拉线路充电的现象及时进行劝导和阻止。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度全县物业企业劝导、制止电动车私拉电线充电情况达5万余次,涉及项目100多个。同时我局联合属地镇(街道)强化安全宣传,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各镇(街道)、社区和物业小区的宣传阵地,针对性地制作和发放物业知识海报、漫画图册等宣传资料,加大文明停车、消防安全知识、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自觉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和各项法律法规,提升居民安全意识,守住消防安全底线。2022年度,结合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等工作投入物业服务管理宣传费用达5万元。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0日 (联系人:覃红梅,联系电话:86027605) |